一般来说,营业执照的办理过程如下:
步骤1:申请名称使用的个体企业应事先注册其名称。
(1)咨询后,我们将收到并填写姓名(变更)预先批准的申请表,并同时准备相关材料。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中国公民和港澳长久居民的台湾居民,应提交身份证件和身份证明文件。
(2)提交名称(变更)预批准申请,并等待名称批准的结果;
(三)同时取得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和《个体工商户商业登记申请书》;经营范围涉及预许可的(具体项目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《北京市企业登记预许可项目目录》),办理有关审批手续;
步骤2:提交申请材料。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,请等待批准机构注册的通知;
第三步:收到营业执照批准通知书后,按照营业执照批准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缴纳费用,领取营业执照。